复变函数公式

发布时间:2025-12-10 07:07:50 浏览次数:1

设函数f(t)(t≥0)在任一有限区间上分段连续,且存在一正实数σ,使得:

则函数f(t)的拉氏变换存在,并定义为:

式中,s=σ+jω(σ、ω均为实数)为复变数。

F(s)称为函数f(t)的拉氏变换或象函数,是一个复变函数,f(t)称为F(s)的原函数。

复变函数的概念:

设z=x+yi

如果对于每一个z都有较早与之对应的复数w=u+iv与之对应,就称w为z的复变函数,记作w=f(z)

根据复变函数的定义,u和v可以看做是x和y的函数,那么复变函数

w=f(z)也可以写成

w=f(x+iy)=u(x,y)+iv(x,y)。

3.由于复数是用复平面上的点表示的,因此复变函数无法用同一个平面内的图形来表示,必须借助两个平面来表示,从一个平面上的点对应到另一个平面上。

4.复变函数的极限:

f(z)当z→z₀时的极限,要求z在复平面上以任意方向趋近z₀时极限值都是较早的。即对于

w=f(x+iy)=u(x,y)+iv(x,y),

当x→x₀,y→y₀时u(x,y)和v(x,y)的极限都是较早的,不含任何额外的参数(如你设y=kx,算出来结果还带k,这说明极限不较早,与k有关)时,z→x₀+iy₀的极限才存在。

5.复变函数的极限和一元函数的极限类似,符合四则运算法则。

6.复变函数的连续性:在某一点极限存在就称函数在该点连续。在某区域内处处连续则称该函数在区域连续。

7.复变函数也有类似于一元函数的反函数,通俗地讲就是反过来一一对应。

复变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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