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09:55:08 浏览次数:7
大连市民政局是由大连市政府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事务,主要职责包括社会救助、民政行政管理、城乡居民社区建设等。下面是有关大连民政局的详细介绍。
一、机构设置
大连市民政局成立于1951年,是大连市政府辖下的工作机构,目前辖区包括市辖区中心城区和辖区县。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大连市民政局设有督查科、行政科、社保科、福利事业科、基层工作科、困难青少年帮扶中心等部门和机构,它们承担着民政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职能作用
大连民政局的主要职能是居民基本福利事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决策和规定,完成各项福利事业的管理任务,开展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应急救助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负责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服务和管理,主要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补助等方面的工作,如医疗救助、生活补助、临时救助等。
3.开展优抚事业,主要是为了照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生活服务和管理工作。
4.发展和规范民间公益慈善事业,促进一些志愿者开展慈善义工活动,加强公益组织和基金会的建设等。
5.协调和推进城乡居民社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联动作用,增强民众的参与性和建设性。
三、业务档案
大连市民政局先后组织了多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调研活动,相应地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举措来加强这方面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在社会救助方面,大连市民政局实行“先赈后救”的工作原则,采取“一人一策”方式,力求让困难群体得到应有的服务和关怀;在城乡居民社区建设方面,大连市民政局在「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背景下,积极探索科学规划、精致建设、妥善管理,构建以“城市化、社区化、幸福化”为主题的城市社区建设新路径。
大连市民政局积极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建立并持续完善民政信息化系统,汇集福利事业管理相关信息及数据,提高了权力运作效率,使得福利事业的覆盖面更广、管理更规范、服务更优质。 改革开放以来,大连市民政局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致力于服务社会、促进社会进步,为城市的和谐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