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9 13:00:35 浏览次数:8
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有关机关向进出口商颁发的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中国和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对外贸易管制手段之一。采用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商品进出口只有在申请许可证后才能签订合同或办理订单手续。无许可证,不得进出口。
进出口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国家、期限、总值、运输、贸易、支付等。
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
4.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交法定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
5.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和批准证书;
6.提交法定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
1.先到工商局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
2.然后到外贸局外贸科备案;
三、当地海关登记;
4.到当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
5.省海关金关中心IC卡录入;
6、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
7.当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
8.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
9、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
10、当地外汇管理局审批盖章;
11.材料送回当地海关审核认定;
12、海关IC开卡使用;
13.企业将海关登记书传真到市外经贸局进行今后的统计管理。
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指南(进出口许可证办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