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收到首笔法院执行款50500元(江歌妈妈赔偿)

发布时间:2025-12-11 01:47:57 浏览次数:1

1月20日消息,据红星新闻报道,刘鑫(现更名刘暖曦)在江歌妈妈江秋莲与她生命权纠纷案一审二审败诉后,未在指定期限履行给付近72万元的义务,成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消费。

1月20日,江秋莲发布消息称,农历腊月二十九,她已收到法院转来的执行款50500元。经了解到,这是此案刘鑫被执行的首笔款项。

江秋莲表示,她是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得知银行卡收到的款项是执行款,这也是她在该案收到的首笔赔偿款。剩余赔偿款法院未谈及,需要再等一下。

江歌妈妈收到首笔法院执行款
需要做网站?需要网络推广?欢迎咨询客户经理 132720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