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1 03:19:32 浏览次数:8
桃源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
官网地址:https://www.taoyuan.gov.cn
桃源县人民政府的主职责(一)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作及全县济调节社会理的关事务;根据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作;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委、行署、县委、县人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作部门之间出的争议的问题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决、重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况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作重点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表建议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重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班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况,并协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