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03:27:42 浏览次数:3
“前男友把我的私密内容发给了现在的男朋友和闺蜜,我要举报。”
近日,叙永县派出所接到一个女孩的电话。为了降低受害人隐私扩散的风险,派出所迅速控制了被举报的男生。
经查,19岁女孩小红因与27岁男友发生纠纷而分手,并结识了新男友。前男友对小红的同理心非常不满,故意把小红的私密内容发给现男友女友。
该男子承认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小红的隐私,将进一步处理。
这种血腥的事情近年来时有发生:
一个
2012年10月,在山东淄博,25岁的李经朋友介绍与22岁的王相恋,期间李偷拍了多张私照。
两年过去了,原来的新鲜感没有了,海誓山盟也早已忘记,感情出现了裂痕。王不仅分手了,还很快认识了新男友。
李不甘心,甚至以照片相威胁,企图迫使王回心转意。最后李因为侵犯隐私被关了10天。
2
2013年1月,甘肃兰州,男子蔡某与女友分手后,以前女友照片为威胁,企图勒索3000元。前女友无奈报警,随后民警找到了正在网吧打游戏的蔡某。
蔡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
三
2020年6月,广东云浮,男子叶某与女友曹某分手后,要求女友退还恋爱期间花费的约4万元,并威胁将女生照片发到网上。
两人原本是恋人。3月,他们因为琐事分手。4月,叶某欲复合,被曹拒绝。叶某对此并不甘心,认为自己恋爱期间花了曹很多钱,要求曹归还,否则就把照片发到网上。
鉴于叶某此前曾将照片发给曹某现男友,曹某怕事情的发展影响其与现男友的关系,故假装答应将一万放在叶某指定位置,并报了警。
去取钱的叶某被抓,最终受到处罚。
之所以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法律意识淡薄。
首先,女生要明确告诉男生,这样的行为侵犯了肖像权和隐私权,是违法的。无论如何,两人都曾经相爱过。虽然现在分手了,但是事情已经做不成了。否则,如果他们去了警察局,就会留下影响他们一生的记录。
其次,感情的事情不能强求。就算女生现在找了新男朋友,那也是分手之后。拍照片的时候完全信任对方,现在男生却把这种信任拿出来作恶。这样的行为令人厌恶。做这种事,男生人品肯定有问题,所以女生不要有什么顾忌,可以大胆去报警。
所以,以上四个女生做的都是对的。他们毫不犹豫地保护自己的隐私。他们坚信法律,相信警察会保护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