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05:04:38 浏览次数:1
国家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不过从2018年开始,取消这个机构编制了。
拓展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煤炭矿业安全工作的监察等工作。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国家经贸委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局(副部级)。2005年,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行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综合管理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研究起草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负责统计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
四、依法监督检查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五、 依法监督检查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本市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行资格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拟订本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开展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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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试的问题一般会关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认识。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
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企业职能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董事长安全职责
1、直接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单位领导职责、各部门领导职责、班组长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
4、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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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公司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7、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公司员工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0、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二、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经理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经理报告。
三、生产经理安全职责
1、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2、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下属失职和违章行为。
3、协助董事长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采用和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动火报告。
6、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7、审批特殊动火证。
8、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9、组织对分管部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董事长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你直接输入这个网址就可以登陆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等工作;承担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定、修订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统一规划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网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煤炭矿业安全工作的监察等工作。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国家经贸委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局(副部级)。
2005年,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行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扩展资料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察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监局是公务员单位,全称叫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安监局的职能包括: 1、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