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05:20:39 浏览次数:2
北京延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北京延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具备两条件可申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通知,本市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摆在“六稳”、“六保”首位,将延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
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2021年1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未重新就业处于失业状态的;
(二)2021年1月至12月,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在京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处于失业状态的。
《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失业补助金的补贴标准、停发条件、申领渠道保持不变。
按照此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
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
失业补助金经办系统将审核结果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于审核通过次月起通过代发银行按月将失业补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的存折(卡)中。
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个人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
该政策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缴纳失业保险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纳失业保险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缴纳失业保险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缴纳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备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解除或终止劳动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缴纳失业保险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纳失业保险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缴纳失业保险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缴纳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备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照片六张(2寸2张、1寸4张);
5、就业失业登记证;
6、银行卡。
五: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缴纳失业保险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缴纳失业保险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缴纳失业保险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缴纳失业保险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领取,
二、国家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平台领取:
领取疫情补贴的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到期,但仍未工作的失业人员;
2、不符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社保缴纳失业人员,即社保缴纳缴费不够一年的下岗人员和社保缴纳缴费满一年但因个人意向中断工作的下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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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申领方式:
1.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平台()
点击首页左上角个人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失业保险金申领
2.“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办理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3. “北京人社”APP
点击首页左上角“我要办”→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三、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金额: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