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05:23:40 浏览次数:9
宝安教育局电话号码是(0755)27785240。
宝安区教育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是宝安区政府政府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集中领导。
宝安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督查室)、党工委办公室、人力资源科、基础教育科、民办教育管理科、法制科(政务服务科)、职业成人教育科、学前教育科、纪检审计科、学校安全管理科、督导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宝安区教育局的机构职能。
负责管理区教育经费;监督检查各街道教育经费的落实,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划、管理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负责规划和管理本区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协助市做好高中招生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组织工作;负责中学中考、会考、高考和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民办教育机构和幼儿园。
局长:吴少平
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深圳市教育局网站)
主持区教育局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和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工作。分管部门:局办公室、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
副局长:童尽一
负责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人力资源、教育产业、基建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分管部门:基础教育科、人力资源科、教育产业办公室、基建办。
副局长:李家勇
负责教学设备、学校安全、纪检监察、**、维稳和外事工作。分管部门:教学设备中心、安全科、纪检监察室、**室。
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深圳市教育局网站)
副局长:陈代刚
负责计财审计、民办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分管部门:计财审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职业成人教育科,并负责联系区教育督导室。
调研员:陈国新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助理调研员:陈惠光 负责德育、综合治理、教育工会、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管部门:群团科。
局长:吴少平
主持区教育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部门:办公室,并负责联系教科培中心。
专职党委副书记:陈出新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安全维稳工作,分管部门:学校安全管理科。
副局长:童尽一
负责基础教育、计财审计、民办教育、教育产业和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分管部门:基础教育科、计财审计科、民办教育管理科、教育产业管理办公室。
副局长:李家勇
负责学前教育、教学设备、学校建设、纪检监察、**、外事和对外宣传工作。分管部门:教学设备中心。
副局长:陈代刚
负责人力资源、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分管部门:人力资源科、职业成人教育科、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并负责联系区教育督导室。
调研员:陈国新
协助李家勇副局长做好学校建设工作。
副调研员:陈惠光
负责德育、综合治理、教育工会、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分管部门:群团工作科。
副调研员:林建强
担任宝安区政府执行专员,履行区政府执行专员职责。
一、办公室(党委办)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资料、保密、文印、**、督办、会务、宣传及其他后勤事务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党务、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人力资源科
负责局机关干部及教育系统教职工的调配、工作、考核、培训、人事信息、档案管理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协助组织对教育行政干部职务任免的考察工作;参与编制管理;负责离退休教师与教育行政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管理教师资格认证工作;负责系统系统的评优评先工作;协助对教育系统的外事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外籍教师的日常管理;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制定和实施义务教育规划;组织指导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协助做好普及十二年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高考、会考、中考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协助市做好高中招生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幼儿教育机构管理工作;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职业成人教育科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街道***化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教育的推进工作;负责区内民办成人教育机构的审核、报批;负责区内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成人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成人高考的组织工作;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深圳市教育局网站)
五、计财审计科
负责区级财政教育专项经费分配和监督使用;负责教育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编制教育经费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财务人员、统计人员的培训、教育机构财务审计和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区直教育单位会计业务;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六、群团工作科(加挂“教育工会”牌子)
负责区教育局工、青、妇和少先队日常工作,指导青少年德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科技教育、环保教育等工作;协助做好教育系统的维稳和综治工作;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七、宝安区民办教育管理科
负责拟定本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审核报批民办教育机构;监督管理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对民办教育机构的教育、教辅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审定;协助有关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业务指导;承办局务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宝安区学校安全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协调做好校园治安、消防、校舍安全、食品安全、车辆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承办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九、产业办
协助教育主管部门规划、组织、协调、开拓教育产业市场,建立教育产业市场准入机制和推进教育产业市场的发展;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学校后勤产业管理的研究工作,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协调我区学生统一着装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工程;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直属中小学物业管理和资产登记工作;负责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机关后勤事务工作;承办局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十、教学设备中心
贯彻执行教育装备的政策、法规和宏观指导性意见,结合实际制订教育教学设备的投资计划、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学设备的规划、供配、调控以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各类功能场馆配套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负责教具、学具、图书、电教仪器等教育设备的配置、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承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近日,宝安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据悉,该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将影响2020年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9日至12月20日。
此次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取消“类别+积分”模式,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原本连续居住加分为每满1个月加1分,调整为每满1个月加0.1分,加分不封顶。其中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加分封顶5分;原本计生加分情况为独生子女加90分,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加60分,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加30分,调整后为只有独生子女加分,且只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对于非深户而言,加分分值依旧是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但具体加分分值由此前的每满1个月加1分调整为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算加分,加分不封顶。
意见反馈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宝安区教育局联系。联系方式有三种:其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或通过政府规章草案民意征询反馈;其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号楼401,邮政编码:518000,请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其三,通过电话方式:0755-27757162。
深圳宝安教育局
科室(部门) 办公电话
办公室(党委办) 27751305
纪检监察室 27758193
人力资源科 27755890
基础教育科 27780023
职业成人教育科 27780286
计财审计科 27780383
安全科 27751890
群团工作科 27755696
民办教育管理科 27872356
教学设备中心 27756613
学前教育办公室 27750778
教育产业办公室 27875228
建设办 27757019
教育服务公司 27781310
老干部管理中心 27785033
教育工会 27781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