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05:41:40 浏览次数:4
请问
公司经常使用员工的私人车辆工作,每月支付1000元的车辆补贴,怎么买单? 有税吗?
答复
(一)符合工资薪金三个条件的,属于工资薪金,可以计入“应付职工报酬-工资薪金”计算,准予税前扣除。 当然,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要将各种福利津贴计入工资单,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 -列入职工工资制度
2—固定随工资发放;
3 -符合税法关于薪资合理性的要求。
)二)不符合工资以上三个条件的,不属于工资,单独发给职工的交通补贴计入“职工补贴-福利费”,以工资总额的14%为限税前扣除。 当然,个人所得税也需要申报。
建议
我建议你们公司的交通津贴和每月的工资一起按固定时间支付。 此外,公司还需制定支付制度并留存备案。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其计入“员工报酬-工资薪金”进行计算,并允许税前扣除。
参考
参考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的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工资制度,固定与工资一起发放的福利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
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福利补贴,应当按照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3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规定: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合理工资”,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者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制度的规定实际发给职工的工资。 税务机关在确认工资合理性时,可以按照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定了比较规范的职工工资制度
(二)企业制定的工资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水平
(三)企业一定时期发放的工资相对固定,工资薪金调整有序进行
(四)企业对实际支付的工资,依法履行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五)工资安排不旨在减税或避税。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