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05:57:19 浏览次数:11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22〕11号)和《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保师教发〔2022〕108号)要求,结合宝鸡一中西关校区改制、设立高新校区的实际,特制定以下招生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普遍。
(2)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3)稳字当头,循序渐进。
二、报名条件
具有宝鸡市户籍或学籍并有意愿就读宝鸡一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统筹各县小学毕业生数量、初中学位供给、随迁子女流动和学生住宿条件,结合宝鸡一中历年招生数据,优先考虑本地学位需求,分配各县招生计划。
(1)西关校区700名学生。其中:金台区200、渭滨区150、高新区80、陈仓区70、凤翔区40、岐山县30、扶风县30、眉县30、陇县20、千阳县20、麟游县10、凤县10、太白县10。
(2)高新校区,300名学生。其中:金台区50家、渭滨区50家、高新区100家、陈仓区30家、凤翔区15家、岐山县10家、扶风县10家、眉县10家、陇县5家、千阳县5家、麟游县5家、凤县5家、太白县5家。
四。注册方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于8月10日至12日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按照相关提示提交招生信息并确认。
学生(家长)在报名时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外归国学生选择户籍所在县),然后根据就读意愿选择报西关校区或高辛校区,但不允许同时报。逾期报告。
动词 (verb的缩写)新生入学
(1)各校区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
(二)各学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计算机随机派位(各学区按区派位)。届时将邀请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CPPCC委员、家长代表、媒体记者现场监督,并现场公布分配结果。
不及物动词登记
宝鸡一中根据市教育局分配名单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家长)报到时持户口簿和素质教育报告单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七。其他事项
(1)宝鸡一中转制为公办学校后,不再执行原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2)西关校区有少量学生住宿条件,只能满足除金台区、卫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以外的县区学生住宿。高新校区不提供学生住宿,请家长理性选择报名。
(3)在宝鸡一中就读的学生不再保留原学区公办学位。未被录取的,由招生或注册所在地的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4)符合教育优惠政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文件予以录取。
(5)从2023年起,宝鸡一中面向主城区小学毕业生招生,不扩展到其他县区。
编辑: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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