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问答
SEO
成功案例
关于我们
在线咨询
内容搜索
财政部回应个税
首页
>
财政部回应个税
11
2025-12
财政部、税务总局回应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财政部回应个税问题)
12月31日消息,财政部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需要做网站?需要网络推广?欢迎咨询客户经理
13272073477
QQ咨询
QQ在线咨询
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
客服热线
13272073477
客户咨询热线
添加微信
微信便捷交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