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关于网站备案申请要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04 22:17:22 浏览次数:0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根据工信部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要求,自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网站备案域名核验规则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通过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1、网站备案域名对应的顶级域为通过国家批复的顶级域名。

2、网站备案域名通过国家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进行注册管理。(我司域名注册局均已通过国家批复)

3、网站备案域名在域名注册有效期内(以从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中查询结果显示的时间为准)。

4、网站备案域名为已通过实名认证的域名。

5、申请备案时填报的备案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相符。

(1)个人性质备案:备案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比对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2)非个人性质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比对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如果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实名认证信息与主体负责人信息不一致,可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上传至备案系统(仅部分省份支持)。

6、域名实名制认证在2018年1月1日提交通过的,需要在实名制认证通过后3个自然日后才能提交备案,在该日期之前实名制认证的,可以随时提交。

备注:该规则现在处于上线测试阶段,备案状态为不稳定状态:

1、遇到退回情况,请及时联系备案同事,及时配合进行提交。

2、备案同事回复域名未验证通过,请耐心等到3个工作日后再次联系备案同事进行提交。

3、连续两次被退回,具体按照备案同事通知日期进行提交。

关于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审批情况的公示: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22/c4377447/content.html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审批情况: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22/c4416816/content.html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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