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

发布时间:2025-12-09 20:18:31 浏览次数:4

 

中国会计准则的重大发展 财政部 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自 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新会计准则体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 新会计准则的特点 •新会计准则体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引进公允价值计量要求 •规范了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等重要的会计事项 •规范了新的会计业务,原有的表外项目纳入表内核算 •为特殊行业制定了相关准则 •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具体  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5 个方面)  •1、引入公允价值--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 •2、权责发生制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新基本准则中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同时也强调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3、利润调节受限: •(1)存货管理办法变革。取消“后进先出”法。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明确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3)债务重组方法变革。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 •4、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发生了变革。 •(1)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 •(2)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 •5、金融工具准则的变革。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并从表外移至表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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